云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修订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机关负责云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 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 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其他文件;
3. 县政府领导简介、主管或分管工作;
4. 县政府机构设置情况;
5. 县政府重要会议信息;
6. 县政府人事任免信息;
7.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
8. 县政府办公室预算、决算信息;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
(一)线上渠道。
云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www.yunyang.gov.cn;
(二)线下渠道
1.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云阳县迎宾大道云商大厦一楼办事大厅政府信息公开专区,联系电话:023-55180469;
2.县图书馆,地址:云阳县两江广场市民活动中心图书馆一楼,联系电话:023-85859903;
3.县档案馆,地址:云阳县望江大道内侧清真寺旁,联系电话:15320653200。
(三)其他渠道
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
(四)本机关的官方出版物有如下2类:
1.云阳报,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址:云阳县双江街道大雁路113号云阳报社,联系电话:023-55128023;
2.云阳年鉴,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址:云阳县杏花路60号云阳县地方志办公室A819,联系电话:023-55128448;
三、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云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处领取,也可以在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yunyang.gov.cn)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云阳县杏花路60号B615;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递 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以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讯地址:云阳县杏花路60号;邮政编码:404500,收件人: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电话:023-55128091,18883779567;
3.网络提交,电子邮箱:yyxwlk@qq.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照“当面提交”和“邮政寄递”)。
4.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55128330。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二)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注意事项。
1.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如: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信息,申请人应向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或其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云阳县杏花路60号;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55128091。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若认为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本机关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附件:云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云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传 真 | ||||||
法人及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编号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传 真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
本人(单位)承诺:获取政府信息后,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申请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