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2022-00009 | 分类名称 : | 疫情防控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2022-11-16 |
标题 : |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全域协同防控期间市民就医流程和服务指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 渝肺炎指办发〔2022〕69号 | 发布日期 : | 2022-11-18 |
索引号 : | /2022-00009 |
主题分类 : | 疫情防控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2022-11-16 |
发布日期 : | 2022-11-18 |
标题 : |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全域协同防控期间市民就医流程和服务指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 渝肺炎指办发〔2022〕69号 |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全域协同防控期间
市民就医流程和服务指引的通知
渝肺炎指办发〔2022〕69号
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进一步明确就医流程,畅通就医渠道,切实保障市民就医需求,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中心城区全域协同防控期间市民就医流程和服务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心城区全域协同防控期间
市民就医流程和服务指引
一、市民急诊可直接联系“120”车辆接诊,市急救中心安排“120”车辆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等转运救治,社区、小区卡口对“120”车辆进出无条件放行。
二、村(社区)公布求助服务热线并保证电话畅通,市民可通过村(社区)求助服务热线求助。村(社区)求助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实行首接负责制,及时联系“120”车辆或安排专车护送就医,并告知车辆驾驶人拟就诊医疗机构。专车无法保障时允许市民以自驾车、租车、网约车等方式“两点一线”前往就诊,并协调社区、小区卡口无条件放行。
三、村(社区)工作人员及时将患者有关情况推送就诊医疗机构,并通过社区排查系统“紧急出行”进行线上报备。
四、一般病情提倡市民就近选择医院,提前了解进入医院核酸检测等相关要求,准备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衔接村(社区)提供用车接送等服务。
五、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诊、发热门诊原则上不停诊(收治新冠肺炎病人的定点医院除外),全力保障重症医学、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地中海贫血输血等连续性医疗服务。
六、对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应在做好标准防护基础上,第一时间进行救治,同步开展核酸检测。对发热病人,进入发热门诊或缓冲区域内开展核酸检测,进行闭环诊疗。对一般病人闭环诊疗。
七、市民就诊完成后,主动联系村(社区)派专车闭环接回。专车无法保障时,市民做好个人防护,通过自驾车或租车、网约车“两点一线”返回,并向村(社区)报备。
八、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动态更新就诊定点医院和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单,并及时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