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细则》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新修订的《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2019年5月31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新《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升新《条例》的可操作性,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的《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以及新《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重庆市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起草过程
在认真研究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的《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和新《条例》基础上,起草《细则》初稿;多次召集相关业务处室进行讨论修改,并赴相关区县专题调研,还分别征求了各区县(自治县)民族宗教部门和全市性宗教团体意见,形成《细则》定稿,通过了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细则》主要内容忠实于国家宗教局《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结合重庆实际,对宗教临时活动地点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审批设立、日常管理等予以了明确。《细则》未创设新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不含限制相对人权利、不当增加相对人义务的内容。《细则》按照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规定,报市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