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政策公布
近日,重庆市教委公布了《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招生对象、报名方式、考试科目等。
满足这些条件可报考
《方案》明确,专升本招生对象为:
普通毕业年级考生,具有重庆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籍且2023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高职扩招和“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重庆市将继续单列计划,专门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是经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并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且能够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根据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参加专升本招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录取等有关要求另文发布。
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的学生须满足相应资格条件: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至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此外,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专科院校贯通分段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专本贯通培养项目)中,转段考核合格的高职阶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纳入专升本考试招生选拔范围。
只能选择一种类别报名
所有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网址:https://www.cqksy.cn)上进行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并结合个人意愿,选择普通毕业年级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等类别报考。
如同时符合多种类别(如普通毕业年级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技能竞赛免试生)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报名,并参加相应类别的招生考试(考查)。报名时确定的考生类别,作为考生参加考试(考查)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考查)、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均不得更改。
招生院校为重庆市具有普通专升本招生任务的市属本科院校。
市教委根据教育部下达的专升本总计划分别下达各招生院校的专升本招生计划。招生院校根据市教委下达的计划,编制本校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本校官方网站主页公布招生计划、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对于无对口或相近本科专业的高职专科专业,暂不开展普通专升本工作。
2月下旬或3月上旬报名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按文、理科两个大类组织考试。文、理科按考生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由毕业院校具体明确。文、理科兼收的专业由专科毕业院校确定考试科类,同校同专业同方向学生,其考试科类应相同。
报名时经专科毕业院校及考生本人确定的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均不得更改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招生学校,尤其是技术技能要求较高的学校,可组织加试,加强对接收学生专业基础、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核考查成绩可计入总成绩,但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30%,作为录取依据。
根据安排,报名将于2月下旬或3月上旬进行,4月上旬考试。考试科目为:
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小语种类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每个考生可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填报多个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招生学校要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未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专升本学生除不能转学转专业外,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招生学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