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895317/2022-0009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科技、教育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科技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12 | [ 发布日期 ] | 2022-07-12 |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824号提案的复函
田时炳委员:
《关于以深入学习和贯彻“科技进步法”为契机,在全市掀起科技创新创业新高潮的建议》(第0824号)收悉,经我局与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协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围绕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普法宣传、强化法规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科研机构落实用人自主权、加大科技人才激励、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科技创新普法宣传,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开展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项普法宣传。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开展《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重点专项法规政策普及。编制科技创新政策清单,强化政策解读与及时公开,在门户网站全面解读和公开科技创新政策文件。
(二)优化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推进科研机构改革
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实际需求,细化落实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有关规定,同步修订实施《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作新增“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专章,着力解决科研机构在创新发展中可能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问题。修订实施《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配套出台《重庆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细则》,围绕成果赋权、成果供给等提出24项具体解决路径。全市科研院所中积极推进科研自主权改革事项,进一步落实用人自主权。
(三)完善薪酬保障服务,打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建立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超额绩效实行一年一核、动态调整、上下浮动,对高校、科研机构等智力密集行业单列管理,对高层次人才市场化薪酬。
(四)落实减负专项行动,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建立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进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取消面上项目职称、学历条件要求,在项目立项评审和结题验收上,取消项目预算评审、结题审计,项目过程管理取消项目中期检查和年度检查,面上项目结题取消会议评审,所有结题材料在线提交,实行审核验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法规政策解读宣传
灵活运用多种方式、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宣传好《科技进步法》《条例》等系列科技创新领域重要法规政策,细化政策解读,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提升全社会对科技创新重要意义的认识。
(二)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政策制度供给力度
按照《科技进步法》要求,切实清理审查我市科技创新领域法规制度,积极修订完善和建立相关政策制度。建立科技法规政策联系协同机制,以制度为牵引推动科研院所改革,聚焦产业赋能,强化高水平科技创新发展定位,落实规划引导、绩效激励、中长期考核及结果应用。
(三)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认真贯彻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2021-2023年)》,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科研人员激励保障机制,构建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的收益分配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此复函已经市科技局明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6日